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汪清县百草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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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清县百草沟镇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含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自主验收意见和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5日-2025年10月1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名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
汪清县百草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