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果公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周楚恒、李风莉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街道长山特一号天外天华科楼三楼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陈璐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七区18号楼2层202-246号 | ||
行政监督部门 | ******服务中心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街道川江池二路28号军山新城春笋D320 |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行政审批局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经开区三角湖路1号 |
备注 | ******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的勘察收费标准下浮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