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长沙血液中心的委托,对长沙血液中心全自动核酸气溶胶污染清除仪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长沙血液中心全自动核酸气溶胶污染清除仪采购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HNFH-2024-212
二、采购项目预算:390000.00元
1、采购项目标的、服务期及预算:
标段编号 | 标段名 | 数量 | 预算(元) |
1 | 全自动核酸气溶胶污染清除仪 | 1台 | 390000.00 |
2、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 | 标段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全自动核酸气溶胶污染清除仪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是 | 是 |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一个月特指2024年07月-2024年09月中任意一个月。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国统字〔2017〕213号要求,本项目要求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二)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10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0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9楼1901室)领取谈判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9楼1901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六、联系方式 :
名称:长沙血液中心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二段509号
电话:0731-******
联系人:李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9楼1901室
联系人:彭爱华、田野、汪冶
电 话:0731-******